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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江市人民政府:
你市《关于丹阳市及所辖司徒镇等12个镇(街道、开发区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修改的请示》(镇府发〔2018〕132号)、《关于修改句容市华阳街道等12个镇(街道、管委会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的请示》(镇府发〔2018〕123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丹阳市及所辖云阳街道、司徒镇、延陵镇、珥陵镇、导墅镇、皇塘镇、吕城镇、陵口镇、访仙镇、界牌镇、丹北镇、丹阳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修改方案。在丹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、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,将203.2882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,177.7658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;将196.0339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;将177.765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。规划修改后,丹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规模减少7.2543公顷,限制建设区规模增加7.2543公顷,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。
原则同意句容市及所辖华阳街道、黄梅镇、下蜀镇、白兔镇、茅山镇、后白镇、郭庄镇、天王镇、宝华镇、边城镇、句容经济开发区、茅山风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修改方案。在句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、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,将1958.9459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,169.2349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;将899.9174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,357.1663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;将526.401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。规划修改后,句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规模减少701.8622公顷,限制建设区规模增加701.8622公顷,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。本次规划修改安排句容市规划流量指标1333.3333公顷,增划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1749.3596公顷,你市要督促句容市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力度,确保流量指标按期归还。
二、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。你市要指导丹阳市、句容市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,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、有条件建设区、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布局调整,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、质量有提高、生态有改善,确保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,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。
三、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。你市要指导丹阳市、句容市依据调整后的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,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,从严控制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。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管控作用,统筹安排各类土地利用活动。城镇村建设用地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内选址,不得擅自突破。
四、认真组织规划实施。你市要指导丹阳市、句容市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,及时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数据库更新。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,规范规划实施管理,提高规划实施效率,确保实现规划目标。
江苏省人民政府
2019年1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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